门将董某某6场比赛放球收受64万 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标题:守门员董某某因放球行为被判刑1年半,牵涉金额达64万

近期,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职业足球运动员利用其在足球俱乐部担任守门员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故意消极比赛以帮助他人进行赌博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董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被罚款8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64万元,上缴国库。这起案件对职业运动员而言,发出了明确的警示:金钱的诱惑会破坏职业操守,比赛的舞弊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让球迷们失望。

案件回顾:自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被告董某某在某足球俱乐部担任守门员。在此期间,吴某某找到他,希望通过“放球”的方式进行赌球,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好处费。面对巨额利益的诱惑,董某某忍不住诱惑,接受了吴的请求,并在6场职业比赛中故意消极比赛,放水导致球队失利。最终,董某某于2024年12月被公安机关逮捕。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董某某在职期间,利用其作为职业守门员的职务便利,接受吴某某的请托,多次在比赛中消极应对,累计收受贿赂64万元,故意放球行为为他人的赌博提供了帮助。法院认为,董某某的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被捕后,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法庭因此依法做出判决。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强调,首先,个人在接受贿赂以操纵比赛的过程中,将直接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不仅将面临终身禁赛的处罚,还将触犯刑法,名声扫地,失去自由和未来。其次,从行业角度来看,假球行为不仅会破坏竞技体育的公平性,还辜负了球迷的信任,影响足球行业的信誉,损害职业联赛的商业环境,阻碍体育事业的发展。最后,对社会而言,假球行为往往会滋生赌博、洗钱等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与黑恶势力勾结,扰乱社会秩序,带来负面的影响。

因此,法官提醒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务必警惕,认真反思,以此案件为鉴,保持敬畏之心,恪守行业底线,坚决抵制金钱诱惑,自觉远离任何形式的比赛舞弊行为,共同维护赛事的公正和公平,促进足球行业的健康发展。